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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协会对违规会员的处分措施有哪些?
来源:首都律师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03-24
(1)口头训诫,由纪律委员会以口头形式向违规会员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当面做出,并制作记录由律协秘书处存档;
(2)书面警告,由纪律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做出,由律师协会行业纪律部送达违规会员或者
其所在律师事务所
;
(3)律师协会内部通报,将违规会员的违规事实在律协会刊上刊载周知;
(4)公开通报,将违规会员的违规事实在适当的公共媒体上公布周知;
(5)中止会员资格二至十二个月,由律协秘书处知会司法行政机关;
(6)终身取消会员资格,由律协秘书处知会司法行政机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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